杨明认得的人,是原先跟着他做奇石生意,后来自己出去单干了。

这人瞧见杨明,晃悠着站起来招呼:“杨老板,你来啦,快坐,听听哥几个唱得咋样。”

杨明捏着鼻子坐到他边上,转头问刘伟:“喝了多少酒,怎么一个个都醉醺醺的?”

刘伟摇头晃脑:“记不清喝了多少,从上午闹到现在,酒就没断过,地上这些瓶子全是我们喝的。”

杨明皱起眉:“我特地过来见见嫂子,哪一位是?”

刘伟朝一旁跟着旋律哼唱的长发姑娘努了努嘴:“就是她。等她唱完,我给你们介绍。”

两人说话声打断了正在哼唱的姑娘,她抬眼瞥了刘伟一下,眼神带着几分不满。

刘伟连忙收敛神色,对着杨明压低声音:“先不说了,先听歌。”

姑娘重新闭上眼,跟着旋律扯开嗓子哼唱,调子刺耳难听。

杨明听得浑身不自在,可碍于和刘伟的交情,只能硬着头皮坐在原地,强忍着这扰人的歌声。

这年代,摇滚乐格外受无业青年和闲散之人追捧。

早些年它还只是圈子里的地下音乐,这两年声势渐起,渐渐成了这群人标榜与众不同的标签。

在他们心里,玩摇滚远比正经登台唱歌要高级,个个透着股自命不凡的傲气。

他们打心底瞧不上主流舞台上的流行歌手,觉得那些唱腔四平八稳、流于俗套,远不及摇滚来得张扬叛逆。

仿佛一头长发、一把吉他,再配上随性嘶吼的曲调,就代表着眼界和格调都高人一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