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跑起来,新兵!”
里昂不得不快速移动,来躲避机枪射来的子弹,这种被打的狼狈逃窜的感觉,着实是不太好。
不过,自己可不想拿自己的血肉之躯,来实验子弹的威力,因为这样做的结果连想都不用想,自己不被打成肉酱都算好的
“你不说我也会这么做的!”
对付机枪,而自己只有一把手枪,有办法吗?当然有,机枪相比于手枪,威力更大,杀伤性更强,但同样不是没有缺点的。
缺点就是极其消耗子弹,十分考验后勤能力,克劳萨和自己进行对决的话,以这种火力输出程度,子弹储备估计撑不了多长时间。
换弹需要时间,自己只要在这个时间内,对准克劳萨开枪就可以了。
只是克劳萨同样会使用掩体来抵挡子弹,所以这一场战斗,注定是耐心之间的较量了,谁先沉不住气,谁就会输。
周围还有着红色的红外线探测地雷,现在的地雷早就已经摆脱了老旧的绊线雷,这种红外线雷就比绊线雷要更加难以对付,只要被检测到,就会自动引爆。
还真是麻烦啊,在掩体上用机枪进行火力压制,然后利用提前布置好的陷阱来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逼入险境,这就是克劳萨最为擅长的隐蔽作战。
当时在训练的时候,自己可是吃够苦头了,并且现在可还没有使用烟雾弹呢。
在哈维尔行动时,若不是情报提前被出卖了,加上哈维尔火力确实算不上差,那场仗未必会打的如此艰难。
面对这种雷,就不能够将其提前引爆,自己必须在保证不破坏掩体的情况下将探测雷击破,如果扔东西来进行触发,那么这种雷的威力,足以破坏掩体。
自己想要赢就离不开掩体,自己想赢,就只能够依靠掩体来打防守反击,不管是掩体被提前破坏,还是自己将雷全部触发,这些对自己来说都是必死的局面。
雷被自己提前触发的话,是有可能让自己直接被炸死的,自己不敢去赌这玩意的杀伤范围,但是自己熟悉克劳萨。
作为一个传统的美国军人,他是崇尚着用最大效率的火力来杀死敌人的作战方法的人。
即便是在美国军队内部,也有着分为两派的,一派是传统派,崇尚着美国传统的作战方式,用最精良的装备和最密集的火力,来将对方以最快速度消灭,就像海湾战争一样。
而另一种则是成本派,这类军人更加推崇节省成本,提升杀伤力的作战方式,在信息化时代到来以后,这种人在军队里的占比也逐渐变多,尤其是无人机这一武器被他们极其推崇。
因此,克劳萨不会考虑成本,他只会考虑如何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,用有限的力量来最大程度的对于敌人进行杀伤,对于装备向来都是多多益善。
所以能够被他看上的雷,效果一定不会差。虽然作为友军的时候很可靠,但是和克劳萨进行敌对时,里昂只觉得无比棘手。
比如自己现在的情况,要是掩体被雷炸毁了,自己想要藏起来可就难了,要是这偌大场地没有可以藏起来的地方,那自己就得被机枪打成筛子了。
在没有掩体和重装备的情况下,机枪就是毫无疑问的战场之王。
不管是一战还是二战,机枪都在战场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,哪怕大多数时候只是让原本就惨烈的战斗变得更加惨烈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