唱词很清晰,却有种复古感。
三十年代的流行歌曲其实很难唱,高音很高,衔接婉转都很吃技巧。
没想到,佟雯竟然能大差不差的唱下来,就和老黑胶碟里李香兰的唱词差不多,而不是后来弯弯邓丽君的唱词。
后者的声音有空灵感,却偏软。
而李香兰的版本,更多的是技巧的展示,难度颇高。
听觉上,更贴近三十年代的感觉。
陈泽虽说不怎么会唱歌,但是对这些还挺熟悉的,歌舞团以前也有歌唱家,训练技巧会选择这些歌曲,他也算是个听歌的门内汉了。
佟雯的怪异表现,让白璃担惊受怕了一整天。
发现只是登台表演唱歌,让她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。
在来的路上,白璃的脑子里有一群人在打架:
一会儿是年过五十,地中海发型,脖子上套着大金链子,摆出一副暴发户的粗鲁模样;
一会儿是和母亲年纪相当,穿着得体的中年大叔,可能是以前单位的同事,也可能是以前学校的同学……总之乱糟糟,让她的脑子越想越头痛。
她倒是不怕母亲真的开第二春,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。
就怕对方有家庭啊!
白璃说什么也没想到,亲妈着急忙慌的回到酒店,竟然是为了参加餐厅的登台表演。
尤其是看到餐厅里的一群人,没有一个年纪低于六十岁的,而在台上演奏乐器的乐队成员,更是平均年龄往八十岁上靠了。
佟雯哪怕再需要男人,也不会在这些人里面选吧?
这也符合爵士的受众面,本来这就不是年轻人喜欢的音乐。
尤其是在魔都,这属于一个时代的回忆,而有这种回忆的人,都是从解放前就吃过见过的主,至少是资本家的少爷。
如今这些人的年纪,最年轻也得六七十开外了。
此时的白璃,站在台下,看着聚光灯下,那个深情演绎着的歌者,穿着得体的红色绣花旗袍,整个人仿佛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。
脑子里却仿佛在小人打架似的来回变幻不停。
一会儿,是拿着鸡毛掸子,对着白薇小屁股挥舞的佟雯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