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民从贼,多起于饥寒;兵从贼,多缘于缺饷。
未易使贼化为民,先使民不为贼。
抚贼必抚其心,非徒以招安为饰。
寇患军兴,其害相等。况兵有客而无主,控驭尤难。
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。贼之聚散,系于民之向背。
陕西、四川、湖广须联防,勿使贼得窜逸。
乡绅每地粮一两助银二钱,士民地粮五两以上每两助银一钱,其不及五两者免征。
清野之法,名为困贼,实则资贼。民资尽散,贼益得食。
有功者不敢自明,失利者反得卸责,此剿寇所以难成。
民穷则盗起,盗起则兵增,兵增则饷繁,饷繁则民益穷………」
《卢忠肃公集·郧寇初平十议》
崇祯七年五月中旬,陕南的夜已带上夏初的溽热。
兴安州以西,黑沉沉的旷野上,连绵的明军营帐如匍匐的巨兽。中军帐前,数盏巨大的灯笼在微寒的夜风中来回摇曳,将昏黄的光晕投在帐内外肃立的卫兵身上。
帐内烛火飘摇,映照着众将神色各异的脸庞。
中央按着舆图边缘那人,面容清癯,颧骨微高,眉宇间沉着文官特有的沉静。即便身着素色戎装,可那份糅合了书卷气与杀伐意的威严亦由内而外,不怒自威。
此人正是新任郧阳抚治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——卢象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