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行政审判庭。
庄严肃穆的法庭内,气氛却一边倒。
“请问被告代理人。”
原告席上,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律师站了起来,他是高育良的得意门生。
“省环保厅做出‘责令停产整顿’的处罚决定前,是否向我的当事人,金华化工,下达过《限期整改通知书》?”
被告席上,省环保厅派来的年轻律师额头冒汗。
“因为当时检测到的排污数据,已经严重超标,属于……”
“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金边眼镜的律师打断了他。
“是,还是不是?”
年轻律师嘴唇动了动。
“……不是。”
“好。”金边眼镜律师面向审判长,摊开双手,“审判长,被告自己已经承认,他们的行政行为存在严重的程序瑕疵。”
审判席上,审判长孙明点了点头。
他也是高育良的学生。
孙明看向被告席,语气平淡。
“被告代理人,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?”
年轻律师急忙站起来。
“审判长!根据环保法相关司法解释,对于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紧急情况,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即时性强制措施!”
“金华化工的排污口,氰化物超标一百三十倍!这是铁证!”
他说着,就要呈上证据。
孙明抬起了手,制止了他。
“证据已经看过了。”
他的目光,像一把尺子,冷漠地打量着那个年轻律师。
“我问你一个问题。”
“一家企业,能为五百个家庭提供工作岗位,每年为吕州贡献数千万的税收。”
“它的一部分生产环节出了问题。”
“你们的选择,是直接让它死,还是先让它治病?”
年轻律师愣住了。
这个问题,已经超出了法律条文的范畴。
“我……”
孙明的声音,不大,却传遍了整个法庭。
“这就是‘行政比例原则’。”
“为了达到一个行政目的,所采取的手段,和因此造成的损害之间,应该有一个相称的比例。”
“为了治理一个排污口,就让一家五百人的工厂瞬间倒闭。”
他看着年轻律师,一字一句地问。
“你认为,这相称吗?”
年轻律师的脸,一片煞白。
他张着嘴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完了。
庭审,变成了单方面的法学理论课。
他被彻底钉死在了“执法过当”的耻辱柱上。
法庭宣布,暂时休庭。
法院门口。
一大群记者,早就架好了长枪短炮。
金华化工的老板,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,在律师的搀扶下走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