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9章 第二项结论

废丹井前,第二份阶段结论开始整理。

郑直没有急着提交。

他先写边界。

“不下井。”

“不开匣。”

“不定铁匣内容。”

“不定百丹阁最终责任。”

“只评已见证的红纸副页、井下封存器物、清理册残页、乙六九后井、井气尾火与清火试服多源同词。”

白掌柜冷笑。

“说到底,全是待核。”

郑直点头。

“阶段结论。”

“本就不是最终裁断。”

何巡使看着那一排证物封号。

“可作为坊市证点保全结论。”

“至少证明废丹井不只是普通丹毒井。”

商九衡也道:

“不破封取红纸角。”

“绳坠测井。”

“三点定位。”

“库门封证。”

“流程有效。”

陈槐开始念结论项。

“第一。”

“废丹井红纸副页。”

“残句:自愿试服,异常不问,不得追……”

“与红契免责格式相似待核。”

“第二。”

“井壁红纤与绳坠水痕。”

“证明井下有朱纤红纸残留。”

“第三。”

“匣封漆。”

“黑红色,银红尾味,显示井下有封存器物待核。”

“第四。”

“清理册烧毁与残页。”

“残页见废井铁匣、红纸副页、三次清井,且缺页先撕后烧。”

“第五。”

“乙六九后井。”

“乙六九旧试服链与废丹井清理流程发生关联。”

“第六。”

“井下长方封存铁匣定位。”

“西北三丈,红纸缠痕,银红封漆。”

“第七。”

“井气火毒与尾火。”

“引动周衡旧火毒,但只锁共鸣待核。”

“第八。”

“清火试服多源同词。”

“红契页、医馆账、清理册残页、井气尾火四处出现。”

杜契使沉声道:

“没有开匣。”

“没有原件。”

“没有最终归属。”

郑直写:

“所以。”